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扣9分、罰20 - 200元,車被扣留。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牌處理措施
1、駕駛證扣分:駕駛證將被記 9 分。駕駛證記分制度是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一種量化管理方式,扣分達到一定數量會對駕駛人的駕駛資格產生影響,如需參加學習和考試等。記 9 分已經是一個較高的扣分值,足以引起駕駛人的重視。
2、罰款金額:罰款金額一般處于20元至200元區間,部分地區會按上限200元處罰。罰款作為經濟制裁手段,能促使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3、車輛處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對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當場扣留。此舉可阻止駕駛人繼續駕駛此類車輛上路,消除更大安全隱患。待當事人提供合法號牌或補辦好手續,車輛才會返還,以此保障車輛上路的合法性與安全性。
特殊情形認定
1、尚未取得正式或臨時號牌:新車購買后若未取得正式號牌或臨時號牌就上路,屬于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因為車輛上路前需具備合法號牌標識,以便交管部門管理與識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
2、已領取但未安裝:即使已經領取了號牌,但未將其安裝在車輛上,也視為未懸掛號牌。號牌是車輛合法上路行駛的重要標志,必須按照規定安裝在車輛指定位置,否則將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
3、使用作廢號牌:使用已作廢號牌上路屬違法行為。作廢號牌或因車輛報廢、過戶等失去效力,使用它會擾亂交通管理秩序,給其他車輛與行人帶來潛在的安全隱患。
4、臨時號牌過期:臨時號牌有使用期限,超期后車輛須懸掛正式號牌上路。若過期仍用,將被認定為未懸掛號牌。
5、車輛過戶后仍使用原號牌:車輛過戶后,號牌需相應變更。若過戶后仍使用原號牌,屬未懸掛合法號牌。這是因為過戶后車輛所有權和使用權改變,號牌也需隨之更新以符合規定。
例外處理規則
情形 | 處理方式 |
號牌被盜、丟失且有報警記錄 | 若號牌被盜或丟失,駕駛人報警并留存記錄,在10日內被查獲的,僅給予警告處罰,此舉體現執法人性化,考慮其可能難以及時補辦。但若超10日仍未補辦號牌,則將依照正常處罰標準進行懲處。 |
已領取金屬號牌但未安裝 | 駕駛人雖已領取金屬號牌卻未及時安裝,此時臨時號牌在領取3日后便會失效,駕駛人需即刻懸掛金屬號牌。若超3日仍未懸掛,將被認定為實施了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 |
一個車扣了54分怎么辦
車輛累計扣分達 54 分,駕駛人需前往車管所處理以恢復駕駛資格,具體流程如下:
1、車管所登記處理:駕駛人需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至車管所,接受違章記錄核實,確認違章事實無誤后,方可進入后續處理流程。
2、參加學習與考試
①科目一(理論考試):需參加為期 7 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培訓,之后通過科目一考試,檢驗對交通法規的掌握程度。
②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若扣分達 24 分以上,除科目一外,還需按駕駛證最高準駕車型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③特殊情形:B 照及以上駕駛證扣分超規定,考試合格后可能被降級為 C1 照。
3、繳納罰款與完成消分
①繳納罰款:通過“交管 12123”APP 或線下渠道,在 15 日內完成罰款繳納,避免產生滯納金。
②學法減分:每周期可通過“交管 12123”APP 學法減分功能最高減免 6 分,但需與其他處理方式結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