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產品規格尺寸》(以下簡稱《電池規格尺寸》)征求意見稿一經出臺,業內便爭論不斷。
筆者在與電池企業、車企的市場、技術人員及業內專家溝通時發現,他們基本一致認為電池尺寸統一是大勢所趨,但就是否應該在現階段進行統一產生了分歧。
反對現階段統一者認為,動力電池產業正處于飛速發展時期,未來電池材料、形狀很可能將發生重大變化,現階段進行統一,很可能對動力電池技術的發展造成障礙。
贊成者主要從降低成本、提升產品質量及后續回收利用層面考慮,他們認為,電動汽車的電池成本過高,使普通民眾難以接受,對推廣普及以及后期電池的回收利用造成障礙。
雙方各執一詞似乎無法調解,但仔細思考后,筆者發現,反對者對《電池規格尺寸》征求意見稿更深層次的顧慮,源于對政策不穩定的擔憂。
在反對者看來,《電池規格尺寸》目前是以推薦性標準出現,推薦不是強制,但未來是否會被某些文件引用成為強制性標準尚未可知。他們擔心,如果企業現在不積極響應,未來被強制執行時,可能會來不及反應,從而危及企業生存。
除此之外,他們還認為,標準立項至今,已有近3年的時間,這正是電動汽車和動力電池飛速發展時期,當時市場調研數據是否也能成為未來電池產業的發展方向,值得商榷。
筆者認為,要打消反對者的擔憂,就要尊重市場規律,正確發揮政府引導作用。
首先,政府層面應該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連貫性,打消企業對政策不穩定的顧慮,使企業能夠以市場為導向來組織生產。
其次,政府層面可以組織市場常規調研,每年發布一份動力電池市場調研報告,將市場主流電池尺寸、形狀、材料等關鍵數據進行公布,電池企業自然會根據市場需求做出最適合自身發展的調整,電池尺寸也會逐漸集中。
最后,政府層面可以在未來3~5年,電池技術發展成熟后,再出臺電池尺寸的強制性標準,對市場電池產品進一步集中管理,以利于電池后期的梯次利用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