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前段時間上海市松江區先行執行開車用手機將會被監控探頭拍照后,已成功通過此種方式比對抓拍到該類違法行為近500起。近日從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了解到,從即日起,上海其他區域的固定“電子警察”也逐步開始抓拍“駕駛時接聽撥打手持電話”的違法行為。
據警方介紹,目前具有該功能的電子警察設備約70套,主要分布在本市部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陳海公路、滬青平公路等重點路段。下階段將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對其他的電子警察設備進行升級,進一步擴大抓拍范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這些違法行為都將被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每起違法行為都將被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另外,針對使用藍牙設備打電話是否會被抓拍,交警部門也做出解答。根據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發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一)》(公交管(2013)128號)明確:駕駛人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有通過手持方式操作移動電話通話或者收發短信、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等情形的,認定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
對駕駛人使用無需手持的車載電話、手機耳機或者免提功能進行通話且不影響安全的,不認定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也就是說,用藍牙而不是通過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不在抓拍范圍內。
● 編后語
開車撥打電話和使用手機玩微信刷微博等情況,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降低應對突發情況的反應速度和反應時間,有礙行車安全。所以今后,高清監控設備將逐步普及,除了開車打手機,玩微信、吃東西、不系安全帶等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也都將逐步被納入非現場執法的范疇,被“電子警察”抓拍成為處罰依據。